各有關單位:
我局于****對珠海市五洲新城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申請的湖心溪地花園一期1標段樁基礎工程,,核發(fā)了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》(編號****),。該公司于****向我局提交了《關于注銷湖心溪地花園樁基礎施工許可證的申請》,。經研究,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八條,、第六十九條規(guī)定,,我局擬同意注銷該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》(編號****),并予以公告,。
凡與上述事項有利害關系的關系人或單位,,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(地址:斗門區(qū)****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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