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讓說明事項 | $$[意向受讓方須承諾,,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《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》的所有內容,。]$$1,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,,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,,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,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,,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,;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,否則將視為違約,;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(fā)的風險因素,,由承租方自行承擔。 2,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租賃房屋不得用于產生濃噪音、煙塵異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,,同時須負責管理包括安防,、衛(wèi)生等問題;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居??;不得轉租、分租或以轉租,、分租的名義進行經營,。 3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租賃期間,,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擔所發(fā)生的相關費用,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,。 4,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租賃期間,,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,,不得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。裝修時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,,并需符合相關政策規(guī)定,,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,。 5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房屋租賃期滿或終止時,,承租方投入的裝修、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,,并將租賃房屋及裝修裝潢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終止后3日內一并交還出租方,,且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。 6,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被確認為承租方后須自行協調水、電,、網等事宜,,如需安裝水表、電表,、網線,,須自行協調安裝并承擔相關費用。 7,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被確認為承租方后須同意房屋租賃合同每年一簽,每次簽約租賃期為一年,,租賃期滿可續(xù)簽,,但續(xù)簽不超過兩次?;蛞淮涡院灱s不超過三年,。 8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被確認為承租方后,,在簽訂租賃合同前,支付轉讓方對(振興路440號南首1-4,、南首5-7,、南首8-10、南首11)房屋的裝修自建改造費用10萬元/處,,交納至轉讓方指定賬戶,。 9、意向承租方須承諾,,在掛牌期限內進行現場踏勘,,并在掛牌公告期滿前簽署《現場踏勘確認書》(詳見附件),對現場實物情況進行最終確認,,《現場踏勘確認書》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,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