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讓公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,、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(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)和《鄂州市****點擊登錄查看在鄂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(https:****:
一、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(guī)劃指標要求:
單位:平方米 年 萬元
地塊編號 | 土地 位置 | 總面積 | 出讓 面積 | 用途 年限 | 容 積 率 | 綠 地 率 | 建筑密度 | 競買保證 金 | 起始價 | 增價 幅度 每次 |
**** | 楚藩大道與昌華路交叉口東南角,、華容區(qū)**** | 13258 | 10647.6 | 商業(yè)/40 | ≥1.7≤2.5 | ≥20% | ≤35% | 1506.5 | 3013 | 10 |
注:出讓地塊具體規(guī)劃指標詳見規(guī)劃設計要點原件和綠線圖,;
二、競買人按以下要求參與競買:
1,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,、自然人和其他組織,除因拖欠土地成交價款等行為被納入土地市****
2,、競買前請認真閱讀《鄂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(wǎng)上掛牌出讓須知》,、《鄂州市國土資源交易系統(tǒng)競買人網(wǎng)上操作說明》等文件。
3,、競買人可登錄鄂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(https:****,。
4、競買申請人取得有效CA數(shù)字證書,首次登錄交易系統(tǒng)必須先進行用戶注冊,。注冊時應按系統(tǒng)操作說明填寫注冊表格,,提供真實、有效的注冊信息,,成為注冊用戶,。注冊成功后,注冊用戶對其提供的信息承擔法律責任,,并視為同意接受網(wǎng)上掛牌出讓相關規(guī)定,、規(guī)則的約束。
三,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(wǎng)上掛牌出讓采用增價方式,,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。
四,、鄂州WG(2025)035號地塊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和《交地確認書》,,分期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,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,,延遲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,,按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,,延期付款超過60日,,經(jīng)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,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,,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,,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。
五,、鄂州****
六,、鄂州****
七、鄂州****
八,、鄂州****
九,、時間要求:
1、鄂州****
2,、鄂州WG(2025) 035號地塊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:****下午17:00 時,。
3、鄂州WG(2025) 035號地塊網(wǎng)上掛牌出讓報價時間:****8:30時至****10:00時止,。
報價期限截止前5分鐘,,系統(tǒng)限時競價,如有競買人愿意繼續(xù)競價的,,按延時競價規(guī)則由系統(tǒng)自動確認是否成交,。
十、網(wǎng)上掛牌出讓成交后,,競得人在3個工作日內持網(wǎng)上下載的準成交確認書,,并帶有關資料原件到點擊登錄查看接受審查,,簽訂紙質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成交確認書》。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成交確認書》,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或不按時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等稅費的,,應承擔違約責任,出讓人可確認其競得結果無效,,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,。
十一、如果在使用網(wǎng)上掛牌出讓系統(tǒng)過程中遇到問題或困難,,請在分清問題類型的同時,,與下列有關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:
土地交易業(yè)務咨詢電話: ****
交易平臺服務熱線:****
二0二五年五月九日